1. 失联党员的管理
对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,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,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,经基层党委审批后,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。党员停止党籍 2 年内,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,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,研究提出意见,经基层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,可以恢复党籍。
2. 直接服务群众
围绕满足职工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,健全服务网络,搭建服务平台,创新服务载体,通过多样化、精细化服务贴近职工群众、引导职工群众、赢得职工群众。
坚持“五必谈、五必访”(职工伤病住院必访、职工生活及家庭遇特殊困难必访、职工家庭重大纠纷必访、职工发生意外事故事件必访、职工受到处分处罚有思想情绪者必访,职工思想波动必谈、职工违章违纪必谈、职工岗位调整变动必谈、职工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必谈、职工受到表扬或批评必谈)。组织党员经常深入职工群众,了解职工群众情绪,倾听职工群众呼声,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, 虚心向职工群众学习,尊重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,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。所在单位有职工群众的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分析 1 次职工思想动态、讨论 1 次群团工作。所在单位党员比例低于 50%的党支部每名党员至少联系 1 名党外职工群众(其它支部结合实际做好党员联系群众工作),每半年至少同职工群众谈心谈话 1 次。
有帮扶能力的党支部至少和 1 个困难企业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。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至少结对帮扶1 名困难职工群众,重点联系贫困户、五保户、残疾人、失业人员、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,消除他们的思想压力, 激发奋斗精神和内生动力,共同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。
对接群众诉求, 依托自身优势组建志愿服务团队,广泛开展定点服务、承诺服务、菜单服务、预约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。以党员为骨干,组织带动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发挥专业优势,开展志愿服务。在职党员广泛开展到社区报到、为群众服务活动。有服务能力的党员每年至少参加 2 次以上志愿服务。
责编:马菀倬
来源: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